很可惜在返回高中母校探望老師的時候沒能碰見國文老師好好的當面問問她。
還記得國高中時期有一段時間我在文學上的偶像是簡媜,他那文字魔術師的能力讓我在看他的作品時看得十分陶醉,幾乎就是會成癮一樣,對於他的浪漫文字只有崇拜可以形容;另外,在到過傷心咖啡店之歌之後,朱少麟的作品也成了我在誠品必讀的書;而在高三後其喜歡上蔡康永的文字,平鋪直述卻讓人能夠看見深度的對話式文學,充滿個人特色,很容易就打中任何一種讀者自己想要看到的東西。當然,與我一起成長的,還有霍格華茲那些與我相處不同世界的巫師們。
不是很確定這些喜歡的數據與會寫什麼樣的文章有沒有明確的相關性,但是在最近這幾天,與自己的靈感四處遊蕩的同時,我發現,就在愛上蔡康永的作品之後,那充滿感情令人動容或是發人省思的標準抒情文好像就沒有再出現過。似乎,比起抒情文,侃侃而談的論說文就不曾被自己嚴格的挑剔過。
因此,我很納悶,抒情文到底該怎麼寫呢?過去我又是怎麼寫抒情文的?難道真的是非窮愁不能著書,得要在那個低盪裡才能寫得出令人感同身受的文章?還是因為詩人的話總是曖昧的,所以不夠曖昧不夠模糊的都不夠浪漫?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似乎在我這個太陽雙魚上昇處女的體質裡,有著要我寫論說文我偏偏愛搞抒情文那一套,但要我寫抒情文我又寫成論說文的奇怪基因,這樣的後遺症就是,到現在此刻,我依然不清楚這篇文章的結尾到底是什麼樣的性質。
或許這樣很好,跟著感覺走,不一定要浪漫動人,也不一定是長篇大論,不需要多寫太多花俏的文字將他們拼貼在一起,也不需要擔心變成沒有深度的水平面文學,或許很多事情本來就是在理性與感性之間錯縱複雜的,或許,在把那星星摘下來串成項鍊之後,將它們送給你的老闆,搞不好會更有感覺呀。
嗯,或許這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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